設立分公司

公司名稱預查

  1. 投資人先向經濟部中部辦公室申請公司中文名稱與所營事業預查,及保留公司名稱。
  2. 公司名稱預查

外國公司認許、資金審定及分公司設立登記

  1. 向經濟部中部辦公室申請外國公司認許、資金審定及分公司設立登記。若投資於加工出口區、科學工業園區、農業生物科技園區、自由貿易港區,則於取得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外國公司認許核准函後,再向該園區管理單位申請分公司設立登記。
  2. 外國公司認許、資金審定及分公司設立登記

稅籍登記

  1. 向公司所在地國稅稽徵機關申請稅籍登記。

出進口廠商登記

  1. 經營出進口業務者,向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申請英文名稱預查後,再申請出進口廠商登記。
  2. 出進口廠商登記

工廠登記

  1. 從事物品製造或加工者,依公司所在地向當地縣市政府申請工廠登記。若設廠於加工出口區、科學工業園區或農業生物科技園區,則向該園區管理單位申請。

申請許可業務

  1. 經營許可業務,應於公司設立登記前,先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籌設許可。
  2. 完成公司設立登記後,應再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執照,才可經營許可業務。